财信网 上海绿新昨日发布公告,公司因信披违规,被证监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相关责任人被予以警告并处3-8万元罚款。对此,有证券维权律师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因上述违法行为受损的上海绿新股民,可依法提起索赔诉讼。
两项信披违规遭处罚
2012年至2014年期间,时任上海绿新董事长及总经理的王丹连续多次与上海绿新发生资金往来,累计金额达到2176.97万元,已构成关联交易,但公司未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进行披露。
此外,2014年3月28日,上海绿新与云南中云投资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意向协议》,涉及协议标的金额3.68亿元,已经达到深交所信披规定的标准,但公司并未及时披露。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证监会认定上海绿新上述两项行为违反了《证券法》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构成了《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发行人、上市公司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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