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之后,我们保险营销员的税负水平确实有一定程度的下降。”拿到本月的“佣金收入明细”后,一名大型保险公司保险营销员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
本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个人保险代理人税收征管有关问题的公告》(下称《公告》),明确了保险营销员的个人所得税在增值税下的调整方法。和之前的营业税下综合相比,保险营销员的税负有所下降。
而更重要的是,《公告》明确了险企可代营销员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这就意味着险企的营销员佣金部分可以抵扣进项税,保险营销员相对一些小规模中介来说也不会因为营改增产生劣势。
营销员能省多少税?
保监会2006年发布的《关于明确保险营销员佣金构成的通知》中明确,保险营销员佣金由展业成本和劳务报酬两部分构成。
在营业税下,保险营销员需要就其佣金缴纳营业税及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河道管理费等附加税费,并就其劳动报酬部分缴纳个人所得税。
营改增之后,除了原来需要缴纳的营业税变为了增值税,其他需要缴纳的税种类型并未发生改变。
但是,保险营销员原来针对佣金所需缴纳的营业税税率为5%,而现在增值税下税率则 ...
全文地址:https://bbs.pinggu.org/thread-3814337-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