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 在经过了长期的酝酿之后,《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车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终于在7月28日出台了。在苦盼了几年之后,网约车终于获得了合法的地位。毫无疑问,这一事件将在整个中国交通运输史,乃至整个中国改革史上留下里程碑式的意义。不过,在为网约车终获合法地位欢呼的同时,我们还应该看到,在监管和规范网约车,引导其健康发展这个议题上,还有很多问题有待解决。
在本文中,笔者想就如下几方面问题表达一些看法:
一是网约车服务人员资质的获得问题。在《暂行办法》中,对于欲从事网约车服务人员的资质提出了一系列的要求,例如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等,这些规定都是比较明确的。但最后一条,“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却比较令人玩味。当然,这一条规定应该是相关政策部门的良苦用心,为照顾地区差异而留下灵活性,但过多的灵活性也可能让人们很难把握政策的尺度。
事实上,在《暂行办法》出台之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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