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相关情况发会现场。
中国网财经7月29日讯 经过9个多月漫长的“意见征求”后,《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两个规范车市场的文件已于近日正式出台,新政将于11月1日起实施。
出租车新政首次提出将互联网专车纳入预约出租汽车管理,并鼓励传统出租汽车企业转型提供网约车服务。网约车辆被定性为“预约出租客运”,对于网约车价格,新政明确实行市场调节价。
传统出租车经营权有望期限制、无偿化 鼓励新老业态融合发展
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出租汽车行业定位。意见指出,坚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统筹发展巡游车和网约车,促进两种业态融合发展。同时,建立动态监测和调整机制,逐步实现市场调节。
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刘小明指出,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的出租汽车行业经历了快速发展的阶段,在缓解出行难方面发挥了极为重要的积极作用,广大出租汽车的经营者、驾驶员和管理人员为行业的发展作出了重要的贡献。
意见要求,要深化巡游出租汽车改革,新增经营权一律实行期限制和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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