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终于合法了。文件公布,不少网站直接把标题做成了“滴滴、优步合法了”,对消费者来说,“网约车”是一个很隔膜的词,要默念几遍,才能和自己的日常生活联系起来。
当然,在政府的层面中,不可能出现滴滴、优步这些具体公司的名称,就达意来说,“网约车”是一个好词。这个词将频繁出现在政府的文件与媒体的报道中,它会逐渐流行,在不久的将来,它将获得与“出租车”同等的地位。一个新的行业,就这样进入了主流话语体系。
网约车之前,大城市都在不同层面流行着“黑车”,就是那种私家车偷偷跑运营的。“黑车”是一种他者的称呼,对政府或者执法者来说,“黑”标志着非法性,但是对黑车司机来说,这何尝不是艰难而危险的生计。成都方言中称黑车为“野猪儿”(野租),这个很有趣的称呼,“野”当然是不规范的状态,但并不等于非法,“野猪儿”更有一种亲切的味道。事实上,最恨“野猪儿”的是出租车司机,在本质上这是一种垄断对个体户的仇恨。
这次网约车的合法化,媒体赞扬声一片,功劳无疑归中央政府。在国务院层面,力挺网络约车的立场是一贯的,这也是“互联网+”战略最能让人感受到的地方。网约车的阻力,一直在地方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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