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新形势、新问题,商业银行服务小微企业,需要在过去几年的经验总结之上更进一步。
7月27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并强调,要狠抓政策落实,确保小微企业贷款“三个不低于”,同时也提出多项措施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问题。
事实上,早在2013年7月,国务院就下发了《关于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为银行业小微金融制定框架。
监管引导 助力金融支持小微企业
近年来,小微企业数量迅速扩张,小微经济活力不断迸发。为小微企业提供更好地服务,能够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热情,对经济转型升级意义重大,同时也是稳定就业的一剂良方。
为了更好地引导银行业服务小微企业,银监会连续4年印发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专项指导意见,并从2015年起将银行业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总体工作目标,从以往侧重贷款增量和增速的“两个不低于”调整为“三个不低于”,从增速、户数、申贷获得率三个维度更加全面地考察小微企业贷款增长情况,引导信贷资源惠及更多小微企业。
为此,银监会适时出台了促进小微企业贷款到期续贷“无缝对接”政策,明确要求银行对符合授信条件的小微企业积极给予信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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