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当一个新事物产生并引起冲突时,不是说哪里对网约车的政策开放到最大哪里就是最优,而是需要仔细和耐心观察。完全放开后,如果没有一定的限制条件,后果也不堪设想。
周其仁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教授
近日,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举办关于《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政策研讨会。会议现场,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经济学教授周其仁,针对上周刚刚出台的《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及近期滴滴和Uber中国的合并发表了看法。本文根据周其仁演讲内容整理。
不要轻而易举地反垄断,关键要看法律规定
《反垄断法》在经济学领域被称为《促进竞争法》,竞争分为许多种,通过权力让对手无法参与到市场中属于垄断;一家公司因产品和技术服务更好,让更多的客户抛弃其他对手,选择它的产品,则属于竞争。
不要轻而易举地反垄断,不要用市场的结构来判断到底是一个(经营主体)还是两个(经营主体),关键要看法律。只要法律上没有硬性规定不准进入,一家公司不管占有多大的市场份额,最终总会有新的进入者。如,阿里在做电商,但不仅阿里一家,京东也在做,其他的一些专业类电商网站如一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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