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型餐饮和食品摊贩(也称“三小”)、保健品销售、食品网络销售等以往缺乏有效法律监管的行业作出了明确规定。
食品摊贩应经过登记许可
《条例》明确,建立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的管理制度,对小作坊、小餐饮实行小作坊生产加工许可和小餐饮经营许可,对食品摊贩实行登记制度,未经许可或者登记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食品摊贩应当持有效健康证明领取登记卡,并在指定的经营地点、确定的经营时段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条例》还强调了“负面清单”制度,对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因生产经营条件所限,对部分食品禁止其生产经营的目录作出了规定。
违规销售保健品可处20倍罚款
以会议或者讲座等形式销售保健食品,是目前保健食品销售的主要模式之一,也成为消费者投诉的热点。据统计,2015年,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参加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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