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重点监察盘中虚假申报和盘中异常申报之后,上交所又注意上了大宗交易市场。8月5日,上交所在公众号中刊发了《证券异常交易行为典型案例之五——大宗交易异常行为》,重点详解了一起大宗交易异常案。其中,是否涉嫌金额较大的利益输送成为了上交所监管的一大重点。除此之外,上交所还公布了针对债券异常交易行为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异常行为的案例。
三要素判断大宗交易是否异常
每经投资宝注意到,事实上,作为另外一个场内交易市场,大宗交易的背后存在着某些“猫腻”。根据上交所公布的大宗交易异常案件,体量较大的资金竟然可以通过大宗交易完成“自家人”的“自买自卖”。案例显示,某日,某投资者A以4.63元通过竞价交易系统买入某股票666.40万股。次日,通过大宗交易系统以4.20元卖出667万股,亏损约287万元。根据每经投资宝计算,该投资者A通过大宗交易卖出的折价率为9.3%。这意味着投资者A几乎是在次日,以跌停板位置转手卖出持有的股票。
诡异的是,就在一段时间内,该投资者连续5次进行类似交易,累计亏损约1017万元。经过进一步调查,上交所发现与该投资者进行上述大宗交易的对手方竟然是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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