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证监会三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如何在“激励员工”和“防利益输送”间找到平衡,仍是市场关注的热点。
持股目的是激励员工
“国企员工持股改革的初衷是要完善企业激励机制,增强企业活力。”国务院国资委企业改革局局长白英姿说,要建立收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保持核心人才队伍的稳定性,优化股权结构,完善公司治理机制。
“相较于其他形式的激励,员工持股方式能更有效地把国有资本和人力资本及创造性劳动结合起来,发挥国有资本作用的同时,激发人力资源的创造性劳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国有企业研究室主任项安波说。
能不能、适合不适合开展员工持股,也须根据企业、行业的实际情况而定。资源型、重资产型的企业仍难以开展。项安波认为,目前来看,更依赖人力资本和创造性劳动的企业更适合实行员工持股,如科技类、文化创意类企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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