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业内关注的员工持股试点终于出台。昨日,国务院国资委召开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新闻通气会,正式对外下发《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以下简称《试点意见》),对员工持股提出了明确条件和要求。事实上,员工持股在上世纪90年代就已引入中国,但因曾导致国有资产流失,多次被叫停。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指出,员工持股是国企改革中最敏感的地带,如今终于落地。
混改重头戏
被誉为国企改革“重中之重”的混合所有制改革终于有了眉目。昨日,国资委下发《试点意见》,分别对企业员工入股、企业员工股权管理、试点工作实施和组织领导等多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其指出,各省市可分别选择5-10户企业,国资委可从央企中选择10户企业,开展首批试点。
《试点意见》明确指出,员工持股不等于全员持股,持股员工需是“在关键岗位工作并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或较大影响的科研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且与本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此外,国务院和地方政府任命的领导人、外部董事、监事均不得持股,如直系亲属多人在同一企业,只能一人持股。
即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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