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国企改革重要内容,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备受关注。日前,国资委、财政部和证监会联合印发了《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
根据2014年7月财政部公布的数据,全国国企职工人数3698.4万人。而新出台的“国企员工持股意见”,就将关系到这数以千万计国企职工的工作与生活。
国资委企业改革局局长 白英姿:今年开始试点,18年年底,搞阶段性的总结,看试点的开展情况再适时地扩大试点。
《意见》指出,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主要采取增资扩股、出资新设方式开展,要保证国有资本处于控股地位。同时坚持“以岗定股,动态调整”,即持股员工的资格范围和持股比例根据任职岗位来确定,不是全员持股、平均持股、也不是经营层持股。员工入股应主要以货币出资,试点企业、国有股东不得向员工无偿赠与股份,员工持股总量不高于公司总股本的30%,单一员工持股比例不高于总股本的1%,实施试点后,国有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总股本的34%。同时,持股员工因辞职、调离、退休、死亡或被解雇等原因离开的,在12个月内需将所持股份进行内部转让。
国资委企业改革局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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