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员工持股改革的初衷是完善企业激励机制,增强企业活力。而能不能、适合不适合开展员工持股,也须根据企业、行业的实际情况而定。如何在“激励员工”和“防利益输送”间找到平衡,仍是市场关注的热点。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试点意见还在规范员工持股的关键环节、信息公开等方面作出明确的规定—
备受关注的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试点终于破冰。
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和证监会日前联合印发了《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提出明确要求和政策措施。就开展试点企业的条件、持股员工范围、入股方式、入股价格、持股比例、股权结构、持股方式和股权流转、股权分红、破产重整和清算时的员工股权管理等作出了详细规定。国资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是改革开放以来关于国企员工持股的首个较为全面的规范文件。
持股总量不高于总股本30%
“不是所有国企都可以搞员工持股试点,员工持股也不是万能灵丹妙药,更不是一持就灵。”国资委有关负责人说。
针对谁来持股的问题,国资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说:“不是要搞全员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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