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文化延边讯日前,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兼党委书记、吉林高速(601518)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韩增义腐败案在延边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韩增义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 ...
吉林高速(601518)公路集团原董事长受贿1617万获刑12年
新文化延边讯 日前,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兼党委书记、吉林高速(601518)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韩增义腐败案在延边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韩增义身为国 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受贿金额达到1617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 并处罚金150万元。
被告人韩增义,1963年出 生,因涉嫌犯受贿罪,于2015年9月6日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17日被逮捕。法院经审理查明,2008年至2015年间,韩利用其担任吉林省高速公路集 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招投标、项目变更、工程款结算、安排工作、存贷业务等方面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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