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利而行、确保收益,是利益的必然选择;严防投机、遏制套利,是监管的明确趋势。利益与监管的博弈从未停止,在证监会拟修订《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后则更为激烈而频繁。
近期公布的多起重组预案中,重组前频现投资人突击入股标的资产。从交易设计上来看,投资人在享受一二级市场价差的同时,也影响着标的资产的估值和股权结构;发起“蛇吞象”式大体量并购的上市公司控股权未变更,进而免于触发借壳。值得注意的是,这类现象已经引发监管层关注,并成为交易所问询函的重点内容;在等待重组最终结果的同时,权益与监管的新一轮博弈也已开始。
重组前现突击入股
*ST江泉7月26日公布重组预案,拟置出总作价4亿元的铁路和热电业务相关资产包,同时置入作价为22亿元的瑞福锂业100%股权。差额部分由*ST江泉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方式,向瑞福锂业的全部股东购买。同时,拟募集总额不超过8.22亿元的配套资金。
从标的资产体量上来看,瑞福锂业的作价约为*ST江泉的资产总额、净资产额规模的3倍,已触发借壳上市的红线。但由于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权未变更,上市公司强调不构成借壳。然而,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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