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从四川省纪委监察厅网站获悉,该省7月15日统一撤销廉政账户的公告发布后,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要求,统一撤销了141个廉政账户,将账户余额全部移交同级财政部门,上交国库。
据中新网报道,四川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相关负责人表示,2004年,为配合开展领导干部收送现金有价证券问题专项治理,四川省纪委监察厅对外公布了廉政账户。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也根据需要,大部分设立了廉政账户。廉政账户在一定历史时期,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发挥了积极作用。
据了解,两年前,四川针对中央第九巡视组反馈意见,从2014年11月至12月15日,在全省范围集中开展过一次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在那次整治活动中,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收到党员干部主动上交红包礼金5265万余元。
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廉政账户存在的弊端也日益显现。“廉政账户一般由当地纪委和银行共同管理,账户只存入,不支取,可以匿名上交,所存款项统一由纪委定期上交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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