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分析
早报讯 没有一项行政执法如城市管理执法一般,备受舆论关注,又最易成众矢之的。
在经历了长久的缺乏主管部门、法律制度缺位等诸多问题缠身的历史后,我国城管执法立法终于驶入快车道。继今年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后,8月19日,住建部公布《城市管理执法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
多位专家表示,以部门规章的形式进行城管执法立法,法律位阶显低,最掣肘城管执法的部门协作无法规定其中,且这部规定本身在权限配置、队伍建设、信息共享等方面也存在不足,仍有很多遗憾。
难题一丨对职能交叉无能为力
近年来,城管执法已成为公认的“天下第一难事”,“城管执法方面的遗留问题很多,从体制到机制,从具体办法到法律依据,从队伍建设到协调协作关系,无一不是问题。”中国人民大学教授莫于川告诉记者。
据公开资料显示,全国3191个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全部设立了城市管理部门,其中3074个设立了专门的城市管理执法机构。已经初步建立起来的城市管理和执法体制,却在法律依据方面存在问题。
最突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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