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科促会新三板研究中心副主任兼首席研究员布娜新23日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专访时表示,新三板做市商之所以无法拿出“洪荒之力”来做市,与做市商权利义务的不对等存在密切关系。未来做市商制度的改革方向应该是多层次多角度推进,需要在促进做市交易活跃方面作出相应制度安排。
做市商动力不足
中国证券报:对新三板做市商制度实施两年来的效果有何评价?
布娜新:目前,新三板挂牌企业的股票只有两种交易方式。除了做市转让外,在协议转让这种方式下,有些交易并不能称之为市场交易行为。因此,除去非市场的交易行为,竞争型做市商这种市场交易行为仅在累计成交额方面就托起了市场一半的交易额,取得了一定成绩。同时,做市商制度实施两年来,我们也看到该制度的效果有些难尽如人意。近来,协议转做市的公司数量逐渐萎缩,由一开始每周几十家,缩减至现在每周不到十家,这其实是市场在“用脚投票”。
中国证券报:做市商的权利义务是否对等?
布娜新:我认为并不对等。首先,关于“做市商”的定位,做市商制度原本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通过做市商这些“专家”来为公司定价,有了价格才有交易,价格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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