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激励就应该有责任,继8月18日,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和证监会联合印发《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后,国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力度正日益加大。
8月23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划定了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范围、资产损失认定和责任追究处理方式等,再次扎紧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篱笆。
《意见》提出,要严格界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严肃追究问责,实行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到2017年底前,基本形成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到2020年底前,全面建立覆盖各级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及国有企业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
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意见》开出了54类违规行为,并详细规定了损失认定方式、处理规则,各项制度的操作性很强。这也可以看作是为国企高管开了一张经营投资行为的负面清单,有助于其规范投资,防止国资的滥用和流失。”
54种行为将被追责
记者注意到,《意见》列举了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有关人员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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