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经营投资有了一张“负面清单”,一旦发生清单上的 9大方面54种情形造成国有资产损失以及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就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和领导责任, 并实行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已调任其他岗位或退休的,也应当纳入责任追究范围。
23日,国务院办公厅对外发布《关于建立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明确划定了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范围、资产损失认定和责任追究处理方式等。以落实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责任,完善国有资产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意见》提出,到2017年底前,基本形成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到2020年底前,全面建立覆盖各级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及国有企业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
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意见》明确了国企经营投资中9大方面54种情形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和领导责任,这为国企高管开了一张经营投资行为的负面清单。这些具体的规定所涉及到的违法违规行为就是一条底线,也是国企改革与发展的保护线。
李锦认为,对于国企违规经营投资追责,过去都分散在各个方面,而此次做了系统性的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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