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发布新规,保险资金不得与非保险资金一致行动收购上市公司。本栏想说,如果保险资金与非保险资金“一致行动”,两者肯定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两者能够一致行动,主要是为了达到公告举牌的目标,这样的举牌只是刻意的一致行动,很难有最终完成收购的魄力。真想多买点公司股票,一定会刻意地证明自己不是一致行动人,例如宝能就不承认和华润是一致行动人,故本栏担心,如果保险资金和非保险资金就是事实上一致行动了,却不承认两者是一致行动人,那可怎么办呀。
什么是一致行动人?就是指几个投资者在投资某一家公司的问题上,意见一致,行为一致,共同进退,简单地说就是盟友,他们持股总和达到5%就进入举牌的程序。几个投资者为什么要成为一致行动人?如果不是一致行动人,失去的只是枷锁,迎来的将是更加自由的买卖尺度。
在本栏看来,如果不愿意出名,两个投资者各买入4.9%的股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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