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立法法实施后,1985年全国人大对国务院的授权还管用吗?国务院制定的税收暂行条例还有效力吗?国务院还能否调整税收政策?对于新立法法实施后社会关注的一些税制改革和税收政策调整热点问题,记者走访了多位财税、法学专家。
新立法法的授权规定更细
“全国人大1985年授权与新修订的立法法并无冲突。在人大专门做出决定收回授权之前,原1985年授权仍然有效。”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杨志勇对《经济日报》记者说。
早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我国进行了大量的税收改革,“当时,人大立法程序尚不完善,特别是在税收、金融、贸易等专业法规方面,人大立法还没有经验,程序、制度、人员上也缺乏保障。”中国人民大学财金学院教授朱青告诉《经济日报》记者,在这种特殊情况下,1985年人大授权国务院颁布税收等经济体制和对外开放方面的暂行条例。因此,在那个时候出台的增值税、消费税、土地增值税、资源税等,都以国务院暂行条例的形式颁布。“应当说,这种做法在当时历史条件下有一定的必要性。”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法制建设的完善,以及人民法律意识的加强,上上下下都要求落实税收法定原则。这种大趋势下,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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