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3月27日表示,博元投资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和伪造、变造金融票据罪,目前已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上证所也将启动对博元投资的退市程序。证监会同时还就投资者如何追偿问题回应称,股民可依法对博元投资提起赔偿诉讼。
笔者认为,股民对上市公司提起诉讼意义不大,这方面应允许股民沿用“刺破公司面纱”制度,即直接向控股股东提起索赔诉讼,为此需完善有关制度。
虽然博元投资是涉嫌犯罪的主体,但作为公司法人,它的涉嫌犯罪很大程度上应当是在替控股股东华信泰背黑锅。经广东证监局立案调查,博元投资2011年4月29日发布公告称,控股股东华信泰已经履行及代付的股改业绩承诺资金3.8亿元,但其实该笔资金并未真实履行到位。
但为了掩盖这一事实,博元投资在2011年至2014年期间,多次伪造银行承兑汇票,虚构用股改业绩承诺资金购买银行承兑汇票、票据置换、贴现、支付预付款等重大交易,并披露财务信息严重虚假的定期报告;2011年至2014年上半年,年报、半年报存在虚增资产、虚增营业收入等行为。
可以看出,控股股东通过操控博元投资实际运作,滥 ...
全文地址:https://bbs.pinggu.org/thread-3814337-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