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9号文)全文终于正式公布。在此之前,政府部门不断就改革的方向与要点进行解释与沟通,电力行业以及媒体的不断跟进与更新,使得全社会对这一改革动向的关注程度不断增加。现在,这一客观上将指导未来若干年(尽管具体时间表仍不清楚)电力体系改革方向的“顶层设计”文件已经没有悬念。
那么悬念就变成了:基于既有9号文的意见,电力改革如何从方向变成行动,作用于电力体系的产业组织、行业管理、运行机制规则与政策;在这一过程中,需要秉承何种价值标准,以判断“好”还是“不好”;有哪些需要进一步明确或者讨论的问题,将潜在地影响电力改革推进的成效与目标的实现。这将是本文讨论的主题。
9号文包含了体制改革之外的诸多内容
9号文包含的内容林林总总,覆盖了不仅是体制机制,而是整个电力行业发展的几乎全面,特别是明确了很多的鼓励与限制性的政策措施,解决市场失灵或者市场临时缺位的问题,更像一个“大规划”。严格地讲,有相当一部分内容跟电力体制改革(组织、运行与规制)并没有直接关系。比如对分布式能源的鼓励政策。无论是优先上网还是优惠电价,其基本的依据在于这类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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