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车险费改终于揭开神秘面纱。上周,保监会官网发布了《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以下简称《方案》),提出了商业车险改革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确定黑龙江、山东、广西、重庆、陕西和青岛等六个保监局所辖地区为改革试点地区,从4月1日起,财产保险公司可以根据《方案》要求申报商业车险条款费率。多位保险业内人士表示,费改力度超过预期,费改后车险价格会有一定幅度的下调,未来车主将拥有更大选择权,享有更多权益。
改革力度超过预期
记者梳理发现,早在2012年3月份,保监会就曾先后发布了《关于加强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条款费率管理的通知》和《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示范条款》,以推动车辆保险的改革。此次的《方案》使得相关规定进一步细化,明确了各相关单位的职责分工和工作任务。并且财产保险公司则负责自主确定商业车险条款,厘定商业车险费率。《方案》规定,财产保险公司可以选择使用商业车险行业示范条款,也可以自主开发商业车险创新型条款。在自主测算商业车险基准附加费用率时,原则上应根据本公司最近三年商业车险实际费用水平;选择使用商业车险示范条款的,可在-15%-+15%范围内,自主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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