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某电器公司生产出口到丹麦的一批价值3800多美元的带激光手电筒日前因激光等级标识偏低、技术安全要求不符合欧盟EN60825-1:2007标准,存在严重视力伤害的危险,接连遭到欧盟官方通报召回、客户退运返修的处理。
经宁海检验检疫局调查发现,由于生产企业、销售商均不熟悉欧盟对激光产品的安全管控标准,一味追求激光亮度,导致该批激光手电筒实测功率为7mw(3B级),超出了其包装上标明的1级激光的最大功率(0.39mw)18倍。按照欧盟激光产品的危险等级分类,3B级激光产品不适合普通消费者使用,如果直接看或者看从一个光滑表面反射的激光束,都会有严重的视力伤害的危险。在最坏的情况下,视力有可能被降低或受到永久性损伤。
据统计,2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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