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出入境检验检疫法律法规以及20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和贸易管制目录调整情况,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对《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作了相关调整。现公告如下:
一、将9401809091(儿童用汽车安全座椅)增设进/出境检验检疫监管要求“A/B”,实施进/出口商品法定检验;将8433592000(棉花采摘机)、8708709100(其他车辆用铝合金制车轮及其零附件)、9019200000(臭氧治疗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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