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日前联合印发了《关于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营的实施意见》。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就《意见》答问时表示,《意见》明确除法律、法规、规章特殊规定的情形外,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营一律向社会资本开放。
解决社会资本三大问题
发改委有负责人表示,《意见》共包括五个部分、24条内容,重点围绕解决社会资本"进不来"、"不愿进"和"不可持续"的问题展开,推动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分担的投融资体制机制。
第一部分是关于社会资本参与的范围和方式,要求拓宽社会资本进入领域、合理确定项目参与方式、规范项目建设程序、签订投资运营协议,重点是解决社会资本"进不来"的问题。
第二部分是关于优惠和扶持政策,从保障社会资本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带动作用、完善项目财政补贴管理、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发挥政策性金融作用、推进水权制度改革、实行税收优惠、落实建设用地指标等八个方面,进一步明确了国家对社会资本参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的各项优惠和支持政策,重点是解决社会资本"不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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