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包括住建部在内的多政府部门联合下发关于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根据通知,对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这是自2011年1月上调至60%以来首次下调首付款比例,北京更在2013年3月继续上调首付比例至70%。虽然市场对此早有预期,但调整幅度之大令市场意外,因为调整前市场一致预期为50%。通知还规定: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首套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从原来的30%调整为20%。
此外,与之前商业银行发放二套房按揭利率必须在基准利率上浮10%不同的是,今后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根据借款人的信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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