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亚洲经济必然成为“增长极”与客观存在的“不连通”的矛盾,以金融主导、引导亚洲经济发展动力、优势和短板的三维平衡,应是亚投行经营功能作用定位的主体内容,偏离这一主体内容而谈治理结构,没有实际意义。对基础设施及互联互通建设的投入,须落脚到利益分享式经济特质的培育与完成上。
亚投行(A IIB)的发起和设立,为国际金融结构和秩序的完善与补充,增添了一股新鲜力量。经济实力基础与金融结构主导的反差与背离,是催生亚投行最现实的动力,亦是崛起的新兴市场国家力量对现有金融秩序最直接的撞击。亚投行的创设,也可视作中国经验的全球分享及规则诉求的全球认同。必须承认,完成这样的过程,很不容易。几乎前行的每一步都充满艰辛和挑战。
这些年,国际舞台上的“中国行动”,常会被个别国家用另类标准贴上特别标签。无论建立各类区域经济合作组织,还是创立金融多边合作机构,排斥和阻挠总是如影随形。其重要的一个特征是,往往以“治理结构”为焦点,原有秩序主导者的反应,变得更强烈与毫无掩饰。在此次发起和筹备亚投行的过程中,围绕股权结构公平性、运行机制透明性、贷款配置公正性和决策流程高效性等问题,掀起的补充还是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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