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年报】
一、经营分析
(一)商业模式
本公司处于传播与文化产业中文化艺术业下的文艺创作与表演行业,主营业务为舞台剧创作生产、影视拍摄制作、策划策展及演出服务,公司拥有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以及先进的舞台演出管理软件,且聚集了一批专业从事舞台剧及影视创作、制作、营销及运营人才,为政府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机构、公司以及演出市场提供原创性或定制型的演出服务、影视服务以及活动服务。公司通过投标、线上线下直接销售等方式开拓业务,收入来源大多通过履行中标合同以及为市场提供各类文化服务获得。
报告期内,公司的商业模式各项要素较上年度未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经营未发生重大影响。
(二)报告期内经营情况回顾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夯实原创戏剧能力,积累影视制作经验,加强自身品牌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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