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沙雅县:为好友担保 连带变成还款人
字号
评论 邮件 纠错
来源:天山网 作者:姜岚 王树丽
新疆都市报讯 (记者姜岚 通讯员王树丽报道)常常有人会以为在朋友的担保书上签字,只不过是帮朋友一个忙而已。殊不知,就在你签下名字的那一刻,你已承担起了相应的法律责任。4月6日,新疆都市报记者从沙雅县人民法院获悉,近日,沙雅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保证合同纠纷案。就因为托乎提在朋友的保证书上签了名,法院依法判决其偿还债权人的债务。
现年42岁的贾某,是沙雅县某摩托车销售部个体业主。托乎提与哈斯木是多年的铁哥们。
2014年2月25日,哈斯木从贾某处赊购价值8800元的摩托车,当时支付了800元,剩余8000元哈斯木向贾某出具了一份欠条,欠条约定:“此款于2014年10月1 ...
全文地址:https://bbs.pinggu.org/thread-3814337-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