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2015年4月3日央行发布公告〔2015〕第7号,进一步简化信贷资产证券化流程,提高发行管理效率和透明度,促进受托机构与发起机构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推动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发展。内容概要:
1、注册发行。已经取得监管部门相关业务资格、发行过信贷资产支持证券且能够按规定披露信息的受托机构和发起机构可以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注册,并在注册有效期内自主分期发行信贷资产支持证券。申请注册发行的证券化信贷资产应具有较高的同质性,注册后,自主发行,信息披露前5日备案。
2、按照投资者适当性原则,由市场和发行人双向选择信贷资产支持证券交易场所。
3、受托机构、发起机构可与主承销商或其他机构通过协议约定信贷资产支持证券的做市安排。
点评:
信贷资产证券化注册发行放开。
允许有资格的、发行过信贷资产支持证券的、针对同质性基础资产的可申请注册发行。①主要商业银行均有资产证券化资格。今年1月媒体报道,银监会下发了部分银行开办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资格的批复(http://finance.ifeng.com/a/20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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