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自贸区的平行进口汽车试点的规则发布,只有满足4大条件的汽车经销商,才可以申请成为试点。 上海自贸区的平行进口汽车试点的规则发布,只有满足4大条件的汽车经销商,才可以申请成为试点。
1月7日,上海市商务委发布《关于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平行进口汽车试点的通知》(下称《通知》)。由此,一直游走在灰色地带的汽车平行进口,在上海自贸区将开始公开、正规地运作。
根据《通知》,要在自贸试验区开展平行进口汽车试点业务,汽车经销商应该具备4大条件。
首先是在自贸试验区内注册具有汽车经销资质的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作为平行进口汽车试点的经销商;
其次是从事汽车销售业务5年以上,具有最近3年连续盈利的经营业绩,上一财务年度汽车销售额超过4亿人民币;
三是具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维修、服务、零部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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