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高立红)公有住房的承租人可以立遗嘱指定承租人了,这对本市公产房住户是一个好消息。以前,提起公产房过户,很多人都会皱眉头,承租人想在生前立遗嘱把房子的承租权给谁是做不到的,因为承租人本人没有这个权利,所以承租人去世后,亲属间往往会因"公产房承租权"产生矛盾,起诉至法院,但法院对此一般不予受理。2014年11月1日实施的《天津市公有住房变更承租人管理办法》结束了这一尴尬,新规赋予了公有住房承租人相应的权利,公产房也可以"遗嘱继承"了。
昨天,记者从相关方面了解到,本市公有住房较多的河东、河西、南开等区自上述规定实施以来,咨询或办理公有住房"遗嘱继承"的市民日益增多,人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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