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经波折,宏达新材最终还是决定放弃对城市之光的整合,转而将其所持股权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伟伦投资。
宏达新材今日公告称,由于城市之光未达到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的业绩承诺,加之公司根据宏观经济环境决定进一步调整发展战略,宏达新材拟按照33493.51万元的价格,将所持有的城市之光30%的股权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伟伦投资。
对此上述股权转让,宏达新材颇有些无奈,其在公告中直言,在城市之光未达到约定业绩承诺的情况下,尽管宏达新材与城市之光股东袁友伦等达成了调整购买股权估值的方案协议以维护上市公司投资者利益,但由于协调配合进展缓慢,距最终实现投资成本调整需要耗费时日,将影响公司的会计确认,只得采取将该股权转让,以保护投资者利益。
目前来看,宏达新材与城市之光的纠葛将就此了结,而回溯此前经历,二者的“联姻”可谓命途多舛,究其缘由,高企的估值水平及业绩承诺无疑是罪魁祸首。
2014年6月,宏达新材宣布以3.2298亿元受让城市之光30%股权,对应出资额750.6545 万元。彼时,城市之光原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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