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条例》要求,信托公司未来将根据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水平等标准分为成长类、发展类、创新类,分类经营开展业务。这意味着现有68家信托公司将形成"等级森严"的评级。
上周五,银监会祭出《信托公司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是银行业监管部门简政放权打出的"组合拳"之一。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获得的《信托公司条例(征求意见稿)》(下称《条例》),按照评级分类界定经营范围,击中了信托公司业务发展的要害,这不一定带来行业的重新洗牌,而是使信托公司陷入马太效应,强者愈强,弱者愈弱。这份上升至国务院层面的规章,被视为信托业最严厉的制度文件。
分类评级 分类经营
按照《条例》要求,信托公司未来将根据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水平等标准分为成长类、发展类、创新类,分类经营开展业务。
这意味着现有68家信托公司将形成"等级森严"的评级。其中,属于成长类等级的信托公司将丧失集合资金信托业务资格,只能受托办理单一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及其他财产权信托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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