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债券市场稳定,加强中小企业私募债券风险防控工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上交所1月7日发布加强中小企业私募债券风险防控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通知自2015年1月8日起施行。
根据通知,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发行人,应设立独立于发行人其他账户的私募债券资金专户(可以与偿债保障金专户为同一账户),用于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及本、息偿付。私募债券受托管理人应通过协议等相关安排实现对专户资金使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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