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文物局:
你局《关于噶丹寺措勤大殿修缮工程立项的请示》(藏文物字〔2014〕641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同意噶丹寺措勤大殿修缮工程立项。
二、在编制工程方案时,应注意以下方面:
(一)该工程属文物修缮工程,应遵循“不改变文物原状”、“最小干预”等原则,保护文物及其历史环境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二)工程范围为噶丹寺措勤大殿文物建筑。
(三)加强现状勘察,分析残损病害形成原因及破坏程度,制定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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