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末,环保部通报了新环保法实施前两个月环境违法典型案件。其中,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分公司因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放行为被环保部门按日连续处罚78万元,被按日计罚"撞"了一下腰。
与此同时,根据最新一期"上市公司污染源在线监测风险排行榜前20"(以下简称"排污榜")显示,4月6日至4月12日的监测期内,除了连续多期盘踞榜单前两位的中国铝业和三钢闽光两公司的关联企业外,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分公司和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的环境风险指数均达到100的上限。万年青、通裕重工和宏大股份新上榜。
中国石油一分公司
被按日计罚78万元
根据环保部通报的新环保法实施前两个月环境违法典型案件,吉林省吉林市环保局对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分公司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放行为按日连续处罚78万元。查阅《吉市环罚先(听)告[2015]6号》文件显示,该公司被启动按日计罚是从1月15日至2月9日,共计26天,针对的是中油吉林石化分公司动力一厂3号、4号炉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超标。
排污榜项目组分析师表示,"78万的罚款,短期不会对于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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