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将积极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和能效管理,完善有序用电和节约用电制度 列入五项基本原则的重要内容,明确要通过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培育电能服务、实施需求响应等,促进供需平衡和节能减排 。
继3月24日首发清洁能源配套文件后,新电改第二个配套文件瞄准了电力需求侧。4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完善电力应急机制做好电力需求侧管理城市综合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这是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一步。在前期北京市、苏州市、唐山市、佛山市电力需求侧管理城市综合试点(以下简称试点城市)和上海市需求响应试点工作基础上,这一次扩大试点进一步突出了特色,以更加市场化的方式保障电力供需平衡。 国网能源研究院经济与能源供需研究所所长单葆国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创新试点资金使用方式,建立长效机制
《通知》明确,试点城市及所在省份将以更加市场化的方式保障电力供需平衡。具体来说,可以制定、完善尖峰电价或季节电价,具体方案由当地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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