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根据中国国内媒体报道,中国企业债部分审批权或将很快下放到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债登”),届时企业债审批的预审委员会将由中国发改委和中债登共同抽调人员组成。其目标是执行类似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债券发行注册制度。
中债登是否适合担任这一角色?
根据中债登网站,中债登“由中国人民银行和财政部共同议定并报经国务院同意后,在原中国证券交易系统有限公司的基础上改组设立了国有独资的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央结算公司),承担国债和国内其他债券的统一登记、托管和结算职能。”
中债登是组建由中国央行和中国财政部推动,其职责中亦明确“经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批准的其它业务”,与中国发改委并无直接联系。根据中国国内媒体财新等报道,对于此次中债登预审企业债这一业务变化,中国央行并不知情。
更重要的是,中债登作为债券市场的后台部门,并不具有前台的审批等权利。此次中国发改委将预审权下放至中债登,与中债登作为第三方机构的角色定位是违背的。中债登本应站在中立的立场,而预审权为其提供了寻租空间,其能否继续保持中立变成为了一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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