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位于南半球,是全球重要经济体、OECD成员国。由于内陆及近海所蕴含丰富天然气资源,使其成为东亚乃至世界能源市场的主要供应者之一。
为应对天然气市场发展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澳大利亚政府推动并建立了包含市场竞争与垂直监管两种机制的混合型监管体系,并制定独立燃气法。同时,根据天然气及可替代能源分布,确立符合其经济发展规律的能源市场布局。
对于正处能源变革期的中国市场来说,借鉴澳的经验十分重要。
经验:
上中下游分开 明确监管内容
2008年,澳大利亚建立《全国天然气法》。该法以1997年建立的《南澳天然气接入法案》为基础,将国家对天然气市场司法管辖权限拓展到全国。
根据各州对天然气市场发展情况总结,澳政府认为针对天然气产业立法应着眼于两部分。首先,上、中、下游分开。为防止产业链垂直整合,上游勘探开发企业原则上不得进入中游管输市场。另一方面,上游企业可拥有下游零售、炼化业务,但不得出现任何利用已有市场地位设置准入门槛行为。
其次,中游监管。由于天然气管道建设需大量资金,同时要求管道周边地理条件及邻近社区支持,不同城市或州之间出现并行管线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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