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上午,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二楼的一间能够容纳50余人的审判庭里座无虚席,现场除法院工作人员、原告、被告代理人外,在场旁听的几乎都是来自山东省内以及全国其它地区的记者,之所以出现这样的场面,是由于开庭审理的是我国"专车第一案"。
今年1月7日,陈超在济南西客站送人时,被济南市城市公共客运管理中心(下简称运管中心)工作人员查处,并被认定为利用滴滴专车软件非法运营,今年2月11日,听证会后不久,他就收到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其行为被定为构成非法营运,罚款2万元。但陈超认为自己并不存在非法营运,所以向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将运管中心告上了法庭,4月15日,该案件开庭审理。
原告、被告争议较大
法庭决定择日宣判
4月15日,上午8时10分许,《证券日报》记者便来到了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二楼审理"专车第一案"的审判庭中,这时已经有一些旁听者陆续到场,大部分旁听者都配带着媒体旁听证。
上午9时,随着审判长、审判员以及人民陪审员步入法庭,该案件的庭审正式开始。本次庭审中,原告陈超及被告济南市城市公共客运管理中心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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