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年修订)》(以下简称《投资目录》)正式实施。新版的《投资目录》首次将汽车整车制造纳入限制外商投资的产业范畴。
商务部外国投资管理司相关负责人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未来投资汽车整车制造领域的审批权限有所变化。这不仅适用于计划首次进入中国市场的外商投资企业,也适用于已经在华成立合资公司的新增产能。”
目前,我国汽车整体产能已经远超汽车销量,然而,不仅已经在华成立多年的合资企业仍在备战新产能,部分国外品牌也在觊觎中国市场。
“上述规定的出台很可能将为中国汽车整车投资降温,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汽车整体产能过剩的问题。”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一位负责人向记者表示。
可以预期的是,在汽车整车产能被限制的情况下,未来汽车核心零部件、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的外商投资或将加速升温。
从“允许类”到“限制类”
2015年修订的《投资目录》中,限制外商投资的内容指出,汽车整车、专用汽车和摩托车制造:中方股比不低于50%,同一家外商可在国内建立两家(含两家)以下生产同类(乘用车类、商用车类、摩托车类)整车产品的合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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