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专业机构投资者参与融券交易,扩大融券券源
优化融券卖出交易机制、融券标的证券增至1100只
融券业务发展将提速,从而实现与融资业务的均衡发展。
近日,包括支持专业机构投资者参与融券交易、扩大融券券源、推出市场化转融券约定申报方式、优化融券卖出交易机制、扩大融券标的证券至1100只、加强融券业务风控等在内的一系列新规正式落地。
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基金业协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四单位昨日联合向各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下发《关于促进融券业务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对上述新规予以明确。
融资融券业务于2010年3月试点启动,于2011年11月转入常规。融资融券业务启动五年来,融资业务快速发展,但融券业务发展仍然缓慢。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在昨日召开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对《通知》发布情况介绍表示,四单位根据证监会《证券公司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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