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专车第一案”在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由于此案涉及 “专车服务”是否合法,受到社会各界高度关注。
法律专家认为,“专车第一案”的背后,是不断增高的市场需求与滞后的出租车市场管理模式的矛盾,应该及时修改相关法律法规,变革行业监管模式。
专车第一案
1月7日,使用滴滴专车软件在济南西站送客的陈超,被济南市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济南市客管中心”)的执法人员认定为非法运营,罚款2万元。
因不服处罚决定,陈超起诉济南市客管中心,要求其撤销处罚。
年初,北京、济南等多地交通管理部门展开了查处私家车以“专车”名义从事出租运营的违法行为,引起舆论关注。
此案是全国首例因专车服务引发的诉讼,被媒体称为“专车第一案”。
据报道,4月15日上午,此案一审在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庭审过程中,原被告双方激辩的四大焦点分别是被告是否具备行政处罚主体资格、行政处罚程序是否合法、适用法律是否正确、事实依据是否充分,“专车是否合法”的问题被回避可能并不影响案件的审理。
庭审中,原告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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