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打车软件的争议还没有停息,对于近期市场上涌现的“滴滴专车”等“升级版”打车软件应如何认定,又出现了更大的争议。据报道,在一些城市叫停“专车”之后,北京也开始大力打击利用互联网和手机软件从事运营的社会车辆,据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变相提供“黑车”,如被核实是“非法运营”,提供服务者可能被处2万元以内罚单。
当然,执法部门在这样做的时候也给出了一定的法律依据,就是《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4条。不过,应该看到,“专车”是一种新生事物,它是叫车平台、乘客与车主之间的一种合作,对于其性质的认定应该更为谨慎。而“滴滴”等平台是依法成立的拥有营业执照的企业,只是它们有时会利用社会车辆提供服务,而很多这样的车主只是在业余时间提供服务,并不以此为主业长期经营,在这种情况下是不是需要车主本身有营业执照,就有一定的争议。法律应该看到这种新的现实,保持谨慎态度,而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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