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面清单的适用从上海自贸区扩展到4个自贸区,无疑具有重大意义,代表着中国以审批为主的投资管理制度正发生变革,并推广至更广泛的区域。”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龚柏华如此评价新版负面清单。
四大自贸区共用版负面清单的发布,意味着自贸区针对外商投资新一轮扩大开放即将启动。
4月20日,中国政府网公布同时适用于上海、广东、天津、福建4个自贸区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新版负面清单),列明了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122条。
“负面清单的适用从上海自贸区扩展到4个自贸区,无疑具有重大意义,代表着中国以审批为主的投资管理制度正发生变革,并推广至更广泛的区域。”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龚柏华如此评价新版负面清单。
简单从数字上比较,新版负面清单比上海自贸区2014版减少了17条特别管理措施,缩短了12.2%。
融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自贸区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倪建林指出,从开放度上看,新版负面清单还有提升空间,“这可能是因为,负面清单从一个自贸区推广到更大范围,要考虑适用性。”
对比新版负面清单和上海自贸区2014版的负面清单,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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