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清算市场6月起开放
市场期盼良久的银行卡清算市场将于今年6月1日起对内对外开放,实行准入管理、进行有序规范。
国务院日前正式印发《关于实施银行卡清算机构准入管理的决定》。《决定》对全面开放银行卡清算市场作出了制度安排,在银行卡清算业务领域形成具体明确的准入规则和管理制度。这意味着,符合条件的企业法人可依程序申请成为专门从事银行卡清算业务的机构,境外机构也可通过申请设立银行卡清算机构参与我国人民币的银行卡清算市场。
准入门槛明确
对于之前外界所关注的机构准入门槛,《决定》从注册资本、出资人、银行卡清算标准体系、基础设施、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内控制度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准入要求。
《决定》称,申请成为银行卡清算机构的,应当为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并符合以下条件:具有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的注册资本;至少具有符合规定条件的持股20%以上的单一主要出资人,或者符合规定条件的合计持股25%以上的多个主要出资人,前述主要出资人申请前一年总资产不低于20亿元人民币或者净资产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且提出申请前应当连续从事银行、支付或者清算等业务5年以上,连续盈利3年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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